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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4    来源: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关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关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区委〔2018〕39 号)等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聚焦重点产业、完善政策支撑、集聚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促进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为打造新时代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振兴“余杭样板”打下坚实基础。

  一、固本强基,保障农业产业供给能力

  1.做精传统产业。一是稳定粮食生产。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标改造粮食生产功能区,积极发展粮食规模经营,优先落实粮食生产服务设施用地指标,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和直补标准。加强市场营销,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保障“米袋子”安全。到2022年,确保年粮食种植面积26万亩、产量11.5万吨生产规模,打响“禹上稻香”品牌,建成2个以上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基地。二是保障“菜篮子”供给。加大“菜篮子”基地建设和扶持力度,增强基地抗灾能力,提升基地生产水平。加强蔬菜应急调运和应急生产,重点保障灾害性天气和淡季市场稳定供应。到2022年,全区建成区级以上“菜篮子”基地20家,面积7500亩;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35.5万亩以上,年产量74.5万吨以上。三是实现生猪稳产保供。持续发展绿色生态畜牧业,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养殖,强化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到2022年,生猪存栏量达9万头,家禽出栏量、蛋禽存栏量分别达300万羽和100万羽。四是促进渔业绿色发展。积极发展池塘循环流水养殖、智能温室和新型工厂化水产养殖等设施渔业,推广稻鱼综合种养和稻鱼共生轮作等种养结合模式。全覆盖推进“三治三推”(治尾水、治河道、治环境、推模式、推品种、推减药)工程,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到2022年,全区渔业面积稳定在 6万亩左右,产值12.5亿元,其中名特优新水产品产值占比60%以上,创建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和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2.做优特色产业。一是增加茶叶“金名片”成色。围绕“种茶、做茶、卖茶、讲茶”,开展径山茶专用品种选育及培育径山茶种苗基地,实施茶园扩种、茶树品种改良,推进标准化茶园、美丽茶园及标准化茶厂建设工程;加大径山茶品牌营销和宣传力度,探索径山茶新型包装管理模式;进一步挖掘和利用径山禅茶文化内涵,加快径山茶农文旅融合发展步伐。到2022年,区内茶叶栽种面积达到8万亩,年产量1万吨,总产值突破40亿元,径山茶品牌价值达到30亿元以上;建成3个以上农文旅融合发展标准化美丽茶园。二是建设集优型水果基地。大力推进“企业化、现代化”发展,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强配套栽培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与集成优化,通过集中示范与推广应用,建立“小而强、小而精、小而优”的集优型水果基地,逐步形成集群化、良种化、标准化和产加销一体化的水果产业新格局。到2022年,引进、筛选优新品种2个以上,水果种植面积达到6.5万亩,产量达到4.8万吨,总产值突破6亿元;建成塘栖枇杷、鸬鸟蜜梨2个万亩优势特色水果产区。三是发展绿色富民林业。大力推进以“一亩山万元钱”为目标的特色林产业和林下经济,积极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加快森林旅游和康养产业一体化发展。到2022年,建成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毛竹现代园区、花卉苗木园区等10个以上,巩固提升竹产业示范基地7000亩,认定省级森林人家、森林康养基地、森林氧吧等15个以上。

  3.培植新兴产业。一是探索数字农业模式。整合现有农业信息系统,搭建包括农业大数据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价格监测与服务、智慧物联、灾害预警等模块的农业大数据平台,建立农业数据集中处理中心,构建农业资源信息数据库,实现数字农业一平台、一张网、一朵云,为全区数字农业和管理决策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撑。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农业产业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技术管理服务。到2022年,建成农业大数据平台,建成数字化牧场3个,市级及以上数字农业示范园3个。二是加速农村电商建设。以增强农产品电商市场竞争力、拓展农产品线上营销、扩大网销农产品辐射外延为重点,引导支持各类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站点等推广建设,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培育优质农产品的网销名品,促进本地农产品特别是余杭品牌农副产品延伸线上营销路径。到2022年,农副产品网络销售额突破16亿元,培育亿元级农产品电商企业3家以上。三是提升乡村民宿(农家乐)品质。按照“标准化、差异化、集聚化、精品化”要求,加强乡村民宿(农家乐)监督管理、公共服务、宣传营销和政策扶持,进一步乡村民宿(农家乐)的品位、品质,形成“精品为引领、大众为底图”的产业格局。到2022年,建成省级农家乐集聚村6个,培育特色、精品民宿100家以上。

  二、集群成链,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实力

  1.积极发展初级产品加工。一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强化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将本地农产品更多地引入加工领域,发展粮变粉、豆变芽、肉变肠、奶变酪、菜变肴、果变汁等初级加工产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规模达到180亿元。二是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现有农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流通企业及生产基地提档升级;加快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在库存控制、仓储运输和平台交易等各个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促进生产、冷藏、运输、批发、零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资源共享,提高冷链资源利用率。到2022年,打造3条较为完善的冷链物流系统,全区生鲜农产品冷藏基地达到15万平方米。三是注重农家小吃培育。发挥乡村特色资源优势,发展“小而精、精而美”的乡土特色产业,继承弘扬余杭优秀农耕文化、传统文化、乡愁文化。通过“一村一品”和“一镇一品”打造,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历史传承、文化凝聚、生活积淀、特定风味的农家特色小吃产业。重点培育以粢毛肉圆、法根糕点、七味咸茶、灰汤粽、红烧羊肉、三家村藕粉等为代表的农家特色小吃产业,开展农家特色小吃品牌营销推介。到2022年,培育20个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农家小吃产业。

  2.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一是深耕加工能力提升。从优化产能布局、支持技术创新、加强标准制定、提升加工深度等多个维度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这两端延伸,不断提升企业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实现新兴加工业“腾笼换鸟”、传统加工业“凤凰涅槃”,促进加工企业由小到大、加工层次由粗(初)到精(深)、加工业态由少到多、加工布局由散到聚。到2022年,培育产值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业10强企业。二是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出口型、精深型农产品加工业,强化招商引资,重点做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舞起龙头,培育建立产业链;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延伸上下游;加大招商力度,完善新兴产业,补缺产业链;寻求战略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资本等,强健产业链。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到2022年,创建成2条以上年产值超5亿元的全产业链。三是开展综合循环高值梯次利用。按照集约节约、环境友好、绿色发展要求,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行低消耗、少排放、可循环的绿色生产方式,推进“生产-加工-产品-资源”循环发展。建立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技术装备目录,支持和鼓励企业和单位攻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副产物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等,实现资源多次增值、节能减排。到2022年,打造1—2条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产业链。

  3.加快推进产品品质提升。一是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的坚实基础,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通过完善全过程监管机制,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数字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旧地膜、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一系列举措,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到2022年,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覆盖率100%,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出具率100%,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100%,建成农业投入品风险预警机制。二是深入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标准的制修订。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的市场化应用;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到2022年,新制(修)订区级以上农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0项,形成并推广实施全区本地特色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模式3个。三是培育乡土特色品牌。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产品的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加强特色产品展览展示,提升特色产品知名度。发掘推介一批有文化内涵、经济价值的乡村特色产品,开展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主体身份化、营销电商化“四化”试点,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到2022年,培育10个具有标识性的乡土特色品牌。

  三、聚焦融合,增强乡村产业创新动力

  1.优化主体融合。一是支持主体组合重构。鼓励发展“产学研科银”多主体参与、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大型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合作社、农户组成分工明确、技术领先、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型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发展以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引领,广大小农户参与,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的小型产业化联合体。到2022年,扶持10个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效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糅合升级。二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把就业岗位、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把利益分配重点尽量向产业链上游倾斜。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三是激发经营主体发展动力。对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分类指导和典型示范,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运作规范、经济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养一批高技术水平和骨干业务能力的职业农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到2022年,创建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20家,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30家。

  2.深化业态融合。一是推动“农业+”发展。跨界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深度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新态势。以加工流通引导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业态。以功能拓展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服务等现代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亲子体验、功能农业等业态。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可视农业、认养农业等业态。到2022年,培育农文旅示范主体(村、园区)30个。二是共享品牌资源。健全完善“禹上田园”品牌培育发展、准入退出、安全监管和市场营销体系,推进特色母子品牌建设;发挥供销系统综合服务优势,健全经营网络,拓展经营领域,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线上线下品牌营销平台,将“禹上田园”打造成为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到2022年,力争将10个以上农业产业、150家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和300个以上的农产品纳入“禹上田园”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实现品牌年产值20亿元以上。三是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加快美丽乡村提升“1510”示范创建,运用网络直播、图文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多角度、多形式宣传一批地域特色的农文旅精品线。通过开展“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及塘栖枇杷节、鸬鸟蜜梨节、仓前羊锅节、运河鱼羊美食节、年货节等活动,引导乡村休闲产业向高层次体验消费转型。到2022年,打造休闲农业宣传旅游精品线5条、省级休闲乡村3个,休闲观光农业营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

  3.强化载体融合。一是建设“百园农业”平台。以全面建设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契机,大力推进“百园农业”建设。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的总体要求,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2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区级示范园区50个,规范园区100个。二是建设农业产业强镇。依托镇域资源优势,聚焦农业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人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乡村产业“增长极”。到2022年,争创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2个。三是建设乡村产业集群。以资源集聚区和物流节点为重点,促进产业前延后伸、横向配套、上承市场、下接要素;探索智能生产、平台经济和资源共享和众创、众筹、众包、众扶等新模式,构建紧密关联、高度依存的全产业链,培育生产、加工、流通、物流、体验、品牌、电商于一体的产业集群,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到2022年,创建国家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示范区)2个。

  四、多元并进,激发村级集体经济活力

  1.加快村级留用地开发利用。进一步发挥村级留用地开发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性作用,鼓励各地因时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好额度换房产、自主开发、合作开发、货币化回购等开发模式,着力推动留用地指标落地,并通过开发利用形成村级资产推动增收。区内各做地平台与镇街作为共同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区村级留用地“安置清零”三年行动计划,到2022年底,全面消除村级留用地安置历史欠账。

  2.支持实施抱团消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转变发展模式,鼓励联合开发“飞地”抱团消薄项目。引导有留用地指标的薄弱村以土地入股,有自有资金的薄弱村以资金入股,无留用地额度及资金的薄弱村可向区政府申请预支最多5亩的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脱薄指标入股。村级组织根据入股情况享受相应收益。力争到2022年,全区扶持实施联合抱团消薄项目3个。

  3.鼓励探索发展现代服务业。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探索发展实体经济新路子。推动各村结合产业优势,建立由村集体牵头的公司或专业合作社,通过“村集体+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提供品牌打造、统一包装、产品销售、技术培训等服务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以“分红”等方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结合城镇化推进,鼓励村集体牵头注册成立村级建筑、劳务服务公司等服务型实体,承接有关建设项目,开展道路养护、林业绿化、环卫清洁、家政、安保等经营服务。鼓励群众资金入股或以土地、山林、劳动力等折价入股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五、破解瓶颈,推动要素资源集聚乡村

  1.落实乡村用地保障。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严禁以设施农业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用地。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

  2.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实施名院名校名企合作工程,聚焦智慧农业、现代种业、绿色农业等领域,引导有实力的经营主体与省、市等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落地,到2022年,实施重大科技合作和种业项目15个以上,实施“三新”技术项目20个以上,创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5家以上。实施乡村人才培育聚集工程,围绕“两进两回”,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等积极投身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引导资本、产业、项目、人才集聚,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发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能工巧匠”。至2022年,培育村级职业经理人5名以上,培育农创客示范基地15家以上。

  3.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倡导产业基金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4.强化金融支农力度。稳步有序扩大风险池基金规模,梳理符合条件的白名单纳入“风险池”,继续保持较低费率水平,切实有效降低“三农”综合融资成本。对区内符合高效、生态、精致发展方向的种植、养殖和三产融合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新增涉农生产发展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紧紧围绕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目标,推进农业保险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品种创新,探索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乡村振兴综合险等新型产品和服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促进农业风险模式多样化,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5.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多元化市场服务主体,开展农业作业服务、智慧农资供应服务、农产品购销服务、农村电商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业科技服务等。鼓励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单一环节向综合性全程服务发展。按照推广队伍主体化、推广行为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的思路,组建农业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提升农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本《意见》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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