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余杭区推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建农业全产业链导则》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余杭区推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建农业全产业链导则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等5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全产业链示范创建的意见》(浙农产发〔2014〕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业全产业链培育,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保持产业生产能力、创新活力、增长潜力,引领我区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实现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互动共进,探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振兴余杭样板和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特制定余杭区推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建农业全产业链导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为核心,以培育优势全产业链为抓手,依托余杭农业资源优势和小城镇节点功能,建立和完善集种植养殖、精深加工、品牌创新、物流营销、文旅契合等多环节组合、上下游贯穿的全产业链利益共享联结机制,镇、村功能统筹布局,着力构建一二三产叠加融合的现代产业振兴发展新体系、产业特色和文化特色鲜明的特色农业强镇。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产业特点、市场定位、发展策略、发展目标等因素,因地制宜,强化大田规划和农村闲置建筑的业态布置,充分发挥小城镇接城联村功能,科学合理划分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公共服务、产品展销等功能区块,立足特色优势,做到一年四季有风景、一年四季有产品、一年四季有活动,形成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解决方案。
2.绿色引领、质量优先。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全产业链,大力推广绿色技术、创新绿色模式、创设绿色政策,构建绿色农业产业体系和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实现从种植到消费全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3.三产联动、多业融合。跨界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深度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新态势。以功能拓展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服务等现代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亲子体验、功能农业等业态。
4.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坚持科技创新与机制创新双轮驱动,集聚资金、土地、人才等现代要素,调动主体积极性,不断催生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推广,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5.联农带农、持续增收。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因地制宜,采取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大户+农户、合作社+企业+农户等多种形式,引导原有土地承包人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以职业农民身份参与合作社分配的工作,获得工资收入,以股东身份获得分红。鼓励合作社引导农民将农村闲置房子以流转、预期收益折价入股等方式,纳入合作社统一经营。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重点培育打造各具特色的粮食、蔬菜、茶叶、水果、水产及产业集聚、综合改革集成等10个以上、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农业全产业链(集聚群、集成区)。到2022年,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显著提高,农业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基本形成多功能、多业态、多形式、多元化的全产业链发展新格局。
——培育粮食全产业链3条:以运河街道北片、余杭街道北片和瓶窑北片为重点,先行在双桥村、永安村试点,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发展粮食粗加工和以粮食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业。其中,双桥村主打稻鱼生态共养模式,永安村主打稻香小镇共享模式。通过培育双桥、永安、家满园三大品牌,开展品牌文创开发,延伸价值链。
——培育蔬菜全产业链2条:以崇贤水生蔬菜、瓶窑叶菜为载体,将现有种植区应纳尽纳。一产做好分片区种植规划,稳定种植面积;二产发展精深加工;三产培育水生蔬菜、叶菜公用品牌,开展文创开发,延伸价值链。
——培育茶叶全产业链1条:以径山茶为载体,实现种茶、做茶、卖茶、讲茶“四茶共进”。一产培育推广径山茶本地品种,持续扩大茶叶种植面积;二产对现有茶加工企业进行标准化评级,引导生产过程标准化,鼓励茶企以收购、兼并等方式发展规模化生产,引导发展抹茶、茶制品等精深加工;三产持续推进茶叶轻量化、精品化包装,制订茶叶分级标准。对茶叶品牌加大扶持力度,开展品牌文创开发,延伸价值链。
——培育水果全产业链2条:通过创建,逐步将鸬鸟镇、塘栖镇打造为省级以上特色农业强镇。以塘栖枇杷和鸬鸟蜜梨为重点,将现有种植片区应纳尽纳。一产做好品种改良、规模扩大文章;二产发展枇杷全株利用、蜜梨精深加工;三产培育塘栖枇杷、鸬鸟蜜梨两大品牌,开展品牌文创开发,延伸价值链。
——培育竹笛全产业链1条:围绕苦竹培育、竹笛制作、电商孵化园、乡村竹笛游等产业,打造中泰竹笛小镇。一产做好苦竹品种培育和推广;二产对现有竹笛加工企业进行整合发展,提升产业价值;三产实施“品牌树笛”战略,持续推进竹笛全国知名商标打造,拓展竹笛的文化内涵,延伸竹笛产业的价值链,扩大竹笛产业的社会知名度。
——培育水产全产业链1条:以仁和水产养殖为产业基础,谋划培育科创渔业小镇。一产重点推进水产养殖智慧化;二产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三产培育品牌,开展文创开发,伸延价值链。
——培育乡村产业集聚群2个:以径山乡创和仁和科创为基础,促进产业前延后伸。探索智能生产、平台经济、资源共享和众创、众筹、众包、众扶等新模式,聚焦创业人才孵化、文化体验中心、科创创新于一体的产业集群,打造生态环境美、农耕文化深、农文融合紧的双创孵化中心。
——培育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区1个:以东湖天域田园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为基础,呈现综合多元改革成效。重点围绕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引入社会资本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引导科技、资金进乡村,创新发展载体;加强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健全绿色生态发展机制,建成“区街一体化、城乡融合化、治理现代化”的美丽乡村“区域样板”。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提升。切实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道路、水利、电力、农田林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高标准农业生产设施、服务设施建设,促进智能化、信息化等先进设施装备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的应用,推进农业领域的“机器换人”和“设施增地”,进一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2.产业链条延长。加强产业上下游联动、前后环节对接,加快发展农产品基地、产地加工和储藏保鲜、冷链运输、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调整区域布局,引导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辐射带动力强的产地批发市场。
3.农业功能拓展。充分挖掘农业文化遗产等各类资源,加大保护、传承和宣传利用力度。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观光点,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提高休闲农业的文化软实力和持续竞争力。
4.公用品牌培育。充分利用各地的优势产业、传统文化及特色产品,制定特色化、差异化的品牌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统筹区域品牌建设、运营和保护,加强品牌经营资源整合,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创建自主品牌。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将产品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以品牌的影响力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科技服务创新。加快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集成推广应用。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多元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以公益性全功能覆盖的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6.联结机制构建。积极培育示范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鼓励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加强合作联结,组建利益共同体。培育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发挥龙头带动联结作用。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支持企业采取入股分红、二次分配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收益。
(二)实施要求
1.产业基础。按照规模化、集聚化、生态化的要求,已形成优势明显的特色主导产业,产业集群区核心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鼓励土地全域规模化统一流转、统一规划,统一经营;全产业链至少有2家市级及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全产业链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
2.投资计划。制定具体的投资计划,明确投资数额和筹资渠道。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三年,全产业链打造三年累计投资要达到一定额度。
3.扶持内容。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经营性、服务性的环节和内容,不限于壮大产品阵营、服务业态配套、精深加工技改、品牌建设、农文旅融合、文创产品开发等内容;全产业链建设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4.管理方式。实行“绩效目标+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区里制订监测评价办法,明确绩效目标,各镇(街道)统筹安排任务,科学合理匹配相应资金,报区评审后下达任务清单。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采取公开申报、竞争立项,或者区政府指令下达的方式。镇街作为申报主体,制定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
2.评审立项。区农业全产业链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镇街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备案。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
3.评价认定。区农业全产业链创建领导小组通过定期监测、绩效评价、实地核查等方式,在批准立项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组织开展评价认定工作,如认定未通过收回奖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产业链创建培育,是加快推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水局、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供销联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农林集团等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区农业全产业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创建办”,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创建培育对象所在镇(街道),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按照三年基本完成培育的要求,制订创建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抓好实施工作,并定期研究推进。形成行之有效、上下协调、联动共建的组织领导机制。
2.保障用地空间。全产业链创建培育对象的规划方案和经营方案通过区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并获得立项后,由区政府根据实际,酌情考虑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同时鼓励村集体购买或承租现有建筑供合作社或相关创建主体,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相关体验、展示。
3.加大政策扶持。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培育打造全产业链项目,单个项目补助3000万元,由区财政列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和绩效情况,补助资金分期安排,其中首批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500万元。涉及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分配,要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择优确定,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50%。创建培育对象因科研攻关、技术研发等原因,投入较大效果显著的项目,可申请“一事一议”。
本《导则》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